政府信息公开

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1:29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渌口区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渌口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5年通过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条,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财会监督相关工作要点;涉及民生保障领域的财政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为网络渠道提交。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特定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及支出明细。我局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予以规范办理,按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制发文件合法合规。二是规范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公文拟制环节即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并随公文一并审批,从源头保障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动态更新公开内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职能调整及财政工作实际,及时对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探索多元公开渠道。在用好政府网站主渠道的同时,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利用新闻媒体、政策宣讲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拓展财政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平台运维保障。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日常内容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定期研究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依法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严格保密审查。所有拟公开信息均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安全。202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公开内容与社会需求对接精度有待提升。部分财政信息公开仍侧重于宏观数据和程序性内容,对群众关切的具体项目资金使用明细、政策落地见效情况等“最后一公里”信息公开不够细化、直观,服务决策和公众理解的实用性有待增强。

2.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不足。当前解读多以文字为主,运用图表图解、动漫视频、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生动活泼、易于传播的形式较少,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够充分,影响了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传播效果。

3.依申请公开服务精细化水平需提高。面对公众日益多样化、专业化的信息公开需求,在申请指引、沟通解释、便民服务等方面尚有提升空间,主动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强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深化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聚焦预算绩效管理、直达资金监控、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政府采购意向等领域,更为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推动政策实施效果延伸。

2.创新政策解读和公开方式。围绕重大财政政策、重点改革举措,策划制作一批形式新颖、内容扎实的解读产品。加强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联动,拓宽发布渠道,提升财政政策影响力。

3.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流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疑难复杂申请会商机制,提升答复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更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