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5:20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特编制本报告。2025年,渌口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与内容,着力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渌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渌口区人民政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在组织领导方面,健全了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负责、责任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和内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保障监督、舆情回应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主动公开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九条关于主动公开的法定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项,如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政策文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所有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法定20个工作日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2025年度累计发布及转载各类政府信息4758条,涵盖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15个重点领域。平台运行良好,全年页面浏览量达35.901万次,用户访问量22.0786万次,群众政策知晓率与政务服务满意度得到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规定,系统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法治化建设。通过设立线上线下双轨申请渠道(含门户网站专栏、政务大厅窗口及邮政寄递专线),保障公众申请权畅通行使,明确了分类审查标准与限时办结要求。全年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均按法定程序规范办理;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共23起,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法定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区持续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强化常态化业务指导、动态化监督检查与系统性绩效评估的协同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年内系统完善了制度规范,优化了全流程操作指引,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内容准确性和政策解读深度得到增强,工作质量与运行效能实现整体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区政务信息公开的核心主渠道,本年度持续强化平台建设与运维管理,着力提升其权威性、时效性与便民性。通过深化与区级融媒体中心、移动政务客户端等官方传播矩阵的协同联动,重点优化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体系化服务。年内全新开设了标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专栏,提升了政府信息的规范性、可读性与政民互动效率,推动政务公开从“信息发布”向“政策落地”深化转型。

       (五)监督保障

       我区着力构建以监督管理驱动政务公开质效提升的闭环治理体系,将政务公开核心指标深度融入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框架,发挥管理制度的导向作用。严格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系统构建了涵盖标准设定、内容界定、方式创新及结果运用的全周期机制,通过常态化实施差异化评估与正负向激励,强化各级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激发政务公开内生动力,推动公开工作从合规性基础向治理效能转化,为提升政府公信力与群众获得感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3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75

行政强制

1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76.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6

6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深度有待加强。部分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仍以文字复述为主,多元化、场景化解读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影响公众对重大政策的准确理解。

       2.平台功能与用户需求适配度尚需提高。门户网站栏目定位存在交叉重复,分类检索逻辑与公众查阅习惯匹配度不足,影响信息获取效率。
       (二)改进措施

       1.推行“政策制定+解读方案”同步机制,强制嵌入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可视化解读形式。同时,建立政策效果跟踪评估制度,动态优化解读策略。

       2.开展政务公开专栏用户体验调研,加强渠道建设,公开行业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支持政策文件精准定位与关联推送,提高公开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