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渌口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1:41浏览次数: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渌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组成,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渌口区水利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围绕我区水利系统重点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涉水政务服务需求为中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广度深度,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11日至20231231日,根据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5项,发布信息总量为76条。1、机构职能。本栏目2023年公开水利局机构职能信息2条。2、领导之窗。本栏目2023年公开水利局领导信息1条。3、工作动态。本栏目2023年公开水利工作动态信息37条。4、通知公告栏目。本栏目2023年公开水利信息27条。5、政策文件。本栏目2023年公开水利动态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渌口区水利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结合公文运转、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动态梳理局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在局网站首页“政策文件”和“通知公告”栏目集中公开。同时结合行业特点推进水利数据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设置和用户体验。同时开设了微信公众号(渌口河长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之一,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等线下渠道,及时公开信息,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截至2023年底,“渌口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227人,全年发布工作动态72条,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扩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新《条例》,认真学习。局主管领导经常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基层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点工作,强化对一线人员的业务指导,使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工作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高效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7.0329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其主要表现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的拓展,公开的内容、监督制约机制还要进一步加强。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载体功能;二是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强信息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畅通公开渠道,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