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渌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组成,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渌口区水利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围绕我区水利系统重点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涉水政务服务需求为中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广度深度,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5项,发布信息总量为76条。1、机构职能。本栏目2023年公开水利局机构职能信息2条。2、领导之窗。本栏目2023年公开水利局领导信息1条。3、工作动态。本栏目2023年公开水利工作动态信息37条。4、通知公告栏目。本栏目2023年公开水利信息27条。5、政策文件。本栏目2023年公开水利动态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渌口区水利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结合公文运转、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动态梳理局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在局网站首页“政策文件”和“通知公告”栏目集中公开。同时结合行业特点推进水利数据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设置和用户体验。同时开设了微信公众号(渌口河长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之一,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等线下渠道,及时公开信息,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截至2023年底,“渌口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227人,全年发布工作动态72条,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扩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新《条例》,认真学习。局主管领导经常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基层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点工作,强化对一线人员的业务指导,使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工作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高效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7.03296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其主要表现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的拓展,公开的内容、监督制约机制还要进一步加强。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载体功能;二是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强信息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畅通公开渠道,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