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5 11:09浏览次数:字体:[ ]

    一、  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由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广体局)编制,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文旅广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7618398)。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截至20231231日,在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18条,受理市民12345热线事项47条,实时办结47条,办结率100%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管理。围绕落实《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传达学习主动公开新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向群众公开工作信息。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季度开展工作自查及内部核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研究开拓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公开的途径、方法。

     2. 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学习和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