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渌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组成,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载体,提升公开实效,完成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水利项目建设、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股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工作,并指定专门的网站和政务信息员负责日常的信息发布工作,每年安排有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机关信息管理设备的改善、维护和更换等。积极参加信息工作人员工作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力从建立考评机制,规范程序、完善网络方面下功夫,全面理顺政府信息报送渠道。对政府信息审签和上报程序进行严格规定,结合发展形势和阶段性工作确定报送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引导政务信息报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制定信息报送奖励机制,并将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局属各股室和二级机构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通过对各部门的政府信息报送量、报送质量和采用量分季度实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局属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三)及时全面推进水利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并积极向上推送信息。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主动公开涉水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区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工作流程、申请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指南,使群众少跑腿。
根据区政府要求,我局在互联网方面对外仅有一个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ukou.gov.cn/c18835/index.html。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6项,发布信息总量为67条。1、机构职能。本栏目2022年公开水利局机构职能信息1条。2、领导之窗。本栏目2022年公开水利局领导信息1条。3、工作动态。本栏目2022年公开水利工作动态信息38条。4、通知公告栏目。本栏目2022年公开水利信息16条。5、政策文件。本栏目2022年公开水利动态信息11条。6、办事服务栏目。本栏目2022年公开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工作流程、申请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指南信息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4.607074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我局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全面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和数量离公众期盼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多,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完善。
(二)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按照上级政府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把信息审核关,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进一步办好局网站,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接受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监督。三是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水利信息公开力度,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在遵守保密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多渠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