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5:22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工作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株洲市渌口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来抓,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敏为网站管理分管领导,局网站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梳理,各股室分别设立兼职信息员,建立了协调统一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6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50条、通知公告信息23条、政策文件19条,惠企政策信息14条,受理市民12345热线事项16条,实时办结16条。按规定详细公开了《株洲市渌口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株洲市渌口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株洲市渌口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和《株洲市渌口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透明度日益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发生行政复议0件;发生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总体思路,由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管理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的管理,集中推送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各项中心工作,及时用正确的思想、准确的事实,解读国家政策,阐释问题疑惑,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纳入各股室工作内容,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加强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资料准确。把政务公开作为密切与群众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努力在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和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方面提升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和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2023年,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文件精神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突出政务公开效率,结合涉企政策线上发布与线下解读,全面公开各类惠企政策信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