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局
株洲市渌口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株洲市渌口区乡村振兴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局中心工作,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着力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到达率”,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信息主动、及时公开。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为信息公开主要负责人,各股室长为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形成了领导重视、制度保障、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做到相关情况和数据应报尽报,全面准确。
(二)积极主动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更新机构职能3条、更新领导之窗1条、发布工作动态29条,通知公告27条,政策文件5条,其他信息6条。一是做好资金与项目公开工作。2021年渌口区乡村振兴局详细公开公示了2020年部门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及公众关注度较高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入库项目、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等。二是加大社会关切公开力度。2021年,渌口区乡村振兴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信息、政策文件及法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加强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安全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站安全能力;保持网络信息公开,把网络信息发展与深化“放管服”、转变办机关职能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互联网+乡村振兴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督”。为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有效落实乡村振兴监督举报、来信来访等有关工作,对涉及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单位电话,及时了解网民意见,回答网民留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渌口区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的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拓宽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加大乡村振兴政策等相关制度的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切实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审查网站公开内容,规范三审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