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14:44浏览次数: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株洲市政府、渌口区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由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http://www.lukou.gov.cn/c18853/index.html)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漉浦东路25号;邮编:412100;电话:0731-27629490)。

一、概况

2020年以来,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局开设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分局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做到了领导、人员、机构“三到位”,形成了各负其责、层层落实的局面,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分局制定下发了《渌口区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措施等,由分局指挥中心牵头,政工室、法制室、禁毒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人口大队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狠抓工作监督。由专人定期检查分局政务、警务发布平台,掌握全局政务信息发布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行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并把通报成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深化“放管服”。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为抓手,推进群众办事信息公开。以互联网思维梳理办事清单,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进度,让群众广泛知晓“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进展,用足用好有关服务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托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托渌口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主要类别为: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财政信息等类信息。    

(二)依托 “双微平台”发布信息。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全年共2369条,其中微博发布204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74期321条。

(三)积极做好群众关切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解读、专家的声音,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解读范围广泛,涉及户政、交警、民生等方方面面。

(四)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利用互联网与网民开展互动交流,接受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依托“红网”、“华声在线”、“区长热线12345”、“双微”等平台,及时回复网友留言近200条,回复时间注重实效、回复内容做到规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3

0

13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减1

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5

0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9933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时效性有待增强、规范性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往年的工作基础上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工作模式,统筹落实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相关警种、部门严格落实市局文件要求,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无遗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群众办事 “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警种、部门及时办理群众网上申请,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和宣传。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实现有效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真实、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使市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2021年,全公安机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重要训词精神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三高四新”建设,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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