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进行工作对接、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来抓,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敏为网站管理分管领导,局网站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梳理,对重要稿件、项目公告(公示)信息严格审批流程,经分管领导、网站分管领导与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才能上传局子网站。各股室分别设立兼职信息员,建立了协调统一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7项,发布信息总量为122条。
其中,机构信息目录,2020年实时更新2条。
领导之窗目录,2020年实时更新1条。
工作动态目录,2020年新增信息52条。
通知公告目录,2020年新增信息29条,其中包括公示类信息2条。
政策文件目录,2020年新增信息28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4条。
财政信息目录,按照相关规定,新增《株洲市渌口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与《2019年度株洲市渌口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部门决算公开》2条信息。
惠企政策目录,2020年新增信息7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 “12345热线系统”回复问题9次,以QQ群、微信群方式发布各类通知信息5000余条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021年,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制度、按规定及时全面地公开各类信息;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更好的体现信息公开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株洲市渌口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