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岳峰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古岳峰镇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古岳峰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3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古岳峰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7371010)。
(一)情况概述
2020年以来,我镇坚持以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办法》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健全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完善组织领导情况。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华任组长,分管宣传和办公室的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担任成员,领导、协调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我镇设立镇政府信息办公室,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镇党政办承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间及信息归档和管理入手,以确保政务公开质量更高。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的文件,进一步要求全镇各行政村、各单位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截止目前,全镇各行政村、各单位均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4、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区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不断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切实提高公开实效和质量,全年推送微信订阅号信息1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5条,内容涵盖魅力岳峰、组织机构、领导之窗、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五方面内容,即领导活动、主要工作推进及取得成效、机构设置及人事变动、服务指南、政策法规、财政信息等方面。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古岳峰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公示公告及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均按要求公开。
①古岳峰镇政府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主动及时公开政府规章和各级行政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②财政信息,公开了《2019年度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解释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划和政策。
3、信息公开的形式
①互联网公开方式
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古岳峰镇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同时积极建设“今日岳峰”微信公众号,采取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②其他途径公开方式
通过政府公开栏、村宣传栏、镇二级机构宣传栏等载体,将便民服务中心等办事程序进行公布。在镇内粘贴镇政府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各办公室岗位设置情况说明等,以方便干部群众办事和依法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1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政策解读的影响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二是聚焦公众关注,丰富解读形式。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在文字说明、图解为主的基础上增加动画、小视频、短音频等公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将文件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对公众关注的热点政策和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和解读,提升群众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