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渌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7623337,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津口东路渌湘大厦五楼)。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构建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步伐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曹虎局长任组长,彭丹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形成公开常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渌口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完善了相关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一是严格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审批、及时上传。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答疑解惑”原则,要求各窗口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政府信息。
(三)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电子大屏幕、信息公开专栏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编报。局门户网站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严格遵守新闻审核制度。对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等信息,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新闻报道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17 | 31 | 48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加大,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入。二是部门之间数据融合有待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资源整合、机制联动、数据共享等方面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宣传。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条例》和《规定》宣传力度,提高我局和各窗口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利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契机。促进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开放共享、信息公开透明、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一件事一次办”成果
1.梳理出渌口区有权限事项181个,其中单办事项82个,联办事项99个,梳理出了村(社区)75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帮代办”事项。
2.电子政务外网铺设延伸至所有区直部门和8个镇及139个村(社区),统一构建了政务服务“一张网+三级平台”服务体系,为每个镇和村(社区)配备了政务服务电脑和高拍仪,开通了“智慧株洲”平台工作账号,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三级联动、“一件事一次办”、“诸事达APP”12类高频公共服务查询应用、电子身份证以及电子驾驶证等多类多项移动办事功能的建设,
3.将老年人优待证、林木采伐证(县)审批等事项下放至镇、村(社区);由我局组织协调,卫健部门牵头,公安、医保、税务、医院等部门协作,在株洲地区范围内率先实现“新生儿三件事一次办,五个本一次领”,真正做到一证多用、一次联办、一次办好,解决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的问题。
(二) 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在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过程中摸索出本区的“土特产”、“一招鲜”。我局与邮政EMS快递公司签署“互联网+政务”快递服务合同,开启证照免费邮寄服务,群众和企业线上办事,线下不用再跑一次,直接将证照和结果材料送达到家
2.在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中,已实现网上全流程审批,证照免费邮寄送达,“零”跑路已成为新趋势。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从10月起为新设企业免费送印章,每套公章包含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3枚公章,更好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株洲市渌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