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株洲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邮编:412000,电话:0731-27618280,电子邮箱826959278@qq.com)。
一、概述
2016年,县交通运输局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实信息管理人员队伍,加强信息化技术力量,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着力从建立考评机制,规范程序、完善网络方面下功夫,全面理顺政府信息报送渠道。对政府信息审签和上报程序进行严格规定,结合发展形势和阶段性工作确定报送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引导政务信息报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在年初下发的信息报送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制定了信息报送奖励机制,并将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通过网络对各部门的政府信息报送量、报送质量和采用量分季度实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和股室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三)及时全面推进交通领域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并积极向上推送信息。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推进交通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在网站公布了《株洲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和《株洲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同时将重要县乡道、危桥改造等交通建设项目计划资金也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涉及交通民生项目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媒体及时公开我县2016年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民生100”、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考核、出租车燃油补贴发放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主要类别为: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四、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处理“市长热线(信箱)”交办的信件60件,办结率10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县本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本年因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故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全面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和数量离公众期盼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多,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涉及公众最关注的交通规划、建设、行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在遵守保密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多渠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三是加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监管,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