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株洲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由株洲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株洲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zzx.gov.cn/c1223/)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县渌口镇三斗冲50号,邮编:412100,电话:0731-27618398,传真:0731-27618092)。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和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继续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继续不断规范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部门工作的全过程,使政府工作公开透明、贴近民意。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股室、二级机构、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健全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项目审计结果公开。我局通过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部门动态、局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机构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并通过公示栏等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积极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服务栏目内容,政务服务事项及时上网。及时发布系统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保证公开目录、办事指南和专题专栏内容完整。进一步完善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要求各相关股室对本部门产生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提出公开的意见,经办公室筛选,初次认定能在局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的稿件,送分管领导审核,报请负责人同意,再正式上传至信息平台,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公开信息的安全。全年,公开的信息114条,主要涉及法律法规,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活动重大事项,工作动态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在局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类稿件12篇;处理“市长热线(信箱)”交办的信件19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本年因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故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根据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和数量离公众期盼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多,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我们将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对信息工作的考核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