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株洲县发改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4 10:24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株洲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步伐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对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组织与领导。按照《条例》及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各项信息工作责任,规范信息工作程序,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安全公开

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对照《条例》要求和信息工作有关规定,以满足公众实际需求为指导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国家信息工作保密有关原则,应保密的信息决不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决不保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条例学习,积极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提高各股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在日常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株洲县发改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类共117条,主要内容为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价格和收费、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等方面内容。其中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36条,工作信息动态类24条,其他信息类5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大。

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梳理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环节规定动作,形成工作习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长期的日常性的工作范畴,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更新程序,加强信息审核制度。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加强信息公开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考核、督导和检查,狠抓制度落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和更新我局政府信息。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