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株洲县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4 13:06浏览次数: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株洲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月1日至2016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邮编:412100,电话:0731—27618187)。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列入局党组重要的工作议程来抓,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考核检查,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布置,由主管办公室的领导分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具体承担,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整理上传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局编制了政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数据发布、对外统计资料提供等工作流程。信息员在报送信息前,必须将信息交给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上报,以确保信息质量,重要信息报送前,交局长审核。对外提供统计数据,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综合核算股负责统一提供。各专业不得用电话向需要提供资料的单位提供数据。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政务信息、统计分析任务明确到人,计算站负责系统的维护和相关技术指导,网站信息更新建设由计算站、办公室共同负责,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确保各类信息安全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信息网共发布信息105条,其中工作动态51条,统计数据11条,通知公告16条、政策法规9条,机构职能5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计划11条。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内容更新还有不及时现象、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流程,做到规范有序,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强化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