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株洲市、县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特编制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县津口西路2号;邮编:412100;电话:0731-27618372;传真:0731-27610773)。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㈠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株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处理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
㈡ 注重政府信息采编队伍建设,在局系统内部建设了一支信息通讯队伍,由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信息通讯员组成,局办公室进行组织、搜集、整理、筛选、报审、网站发布,网站及时更新得到有力保障。2016年共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3条。
㈢ 积极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指导,根据县政府每个季度的有关通报和局内部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整改更新。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站所有栏目,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 载体建设方面。我局及时更新县政府部门子网站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安排专人及时更新各信息公开栏目。同时不断完善其他政务公开载体,在办公楼三楼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显示屏、阳光台,将各项职能、机构设置、一站式服务办事指南等内容及时进行公示。积极通过电视媒体进行重点工程建设、供排水设施、质量安全管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公开。对接电视台,对我局职能、重点工程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建立了门户网站,将住建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惠民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上传。
㈡ 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对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站进行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务公开、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等栏目更新信息及时全面反映了本单位的变化发展。2016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站、株洲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4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12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7条,工作动态类的信息67条,通知公告类的信息45条,其他信息12条。
㈢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站公开了《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二是推进重点项目信息公开,与民众息息相关的燃气、供排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程领域信息等都及时进行了公开。2016年通过网站、现场张贴规划许可公示45项。
㈣ 信访接待工作。2016年,共接待执法、燃气、市政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来访150余人次,处理信访件46件次,做到3天内答复当事人,所有来信来访均已妥善调处解决。
三、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㈠ 行政审批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法工作部署及“三定要求”成立了行政审批股,并在政务中心设窗口,同意受理,办结所有法定职责审批。运行以来,按照“一站式服务、一站式收费、审批路线与技术路线分离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为全县人民群众及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质高级服务。所有承诺件均在承诺时限之内办结或提前办结,所有行政审批节点均有专人负责,所有事项均有独立规范案卷。没有发生“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不进入审批系统、承诺件超期办结、窗口工作人员代批等现象,规范制作了审批案卷。行政审批工作没有违纪、投诉、媒体批评事项。
㈡ 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权责法定、务实高效原则,对每个审批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做了详细的梳理,共确认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2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34项。通过行政审批清理,建立了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台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㈢ 政务服务窗口运行更加规范。针对窗口服务管理,我局一方面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另一方面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在机构改革的交替期间,不因岗位人员的变化而给前来办事的群众添任何不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等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政务公开内容还需凸显重点和特色,公开及时性还待进一步加快。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继续抓好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二是加大网上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丰富公开的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