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株洲县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5 13:59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株洲县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www.zzx.gov.cn//c1213/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株洲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株洲县学堂路3号,邮编:412000,联系电话:0731-27618113)。   

  1. 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区政府有关制度要求。2017年,我局结合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逐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严格制度落实。年初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大会,要求全体干部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积极投身政务公开活动,为推行政务公开谋思路、添措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政务全局政务公开办法,建立各科、室、处政务公开台帐,进一步完善了全局政务公开制度。在推进政务公开中,我们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力求推行“四结合”。一是政务公开与联系群众相结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需,便于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二是政务公开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政务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不公正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政务公开与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相关科室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报送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按照目录、体裁和主题词分类,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

我局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7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类54条,政策法规类12条,规划计划类22条,通知公告类15条,政务公开类5条,机构职能类1条,财政信息2条。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通过网站公开,主要是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市司法局网站和区司法局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单位的公开栏进行公开;三是在进行法治宣传活动中以公开资料的方式公开;四是在各司法所设立公开栏公开;五是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服务,建设并完善面向公民和企业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六是利用 “两创两联两进”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发布体裁比较单一,这些都是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的。为此,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