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渌口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报 告
——2024年12月13日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们委员:
由于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较年初预算均有了变化,相对应的支出随之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需对年初预算予以调整。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新增债务分配额度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截止10月31日湖南省财政厅分配渌口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833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8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额度14300万元(含外贷额度6400万),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额度69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800万元。
截至10月31日,新增一般债务额度6300万元、专项债务额度69000万元已由省政府成功代为发行债券,募集债务转贷资金75300万元,剩余一般债券额度1600万元预计年末发行。外债贷款额度6400万元暂未发放贷款。
二、新增债务额度安排情况
全部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和国家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其中:粮食安全12100万元,产业链、供应链20000万元,城市基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7830万元,环境保护7600万元,交通基建9570万元,社会事业2300万元,其他重点领域3900万元。具体安排项目请详见预算调整(草案)附表1。
三、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10月31日,专项债已使用1.23亿元,占全年专项债额度的17.78%。
全年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将纳入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代会报告。
四、其他要报告的债务事项
(一)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2024年已发行再融资债券2.862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06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0.8亿元。均为偿还年度内到期债务,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二)隐性债务置换情况。渌口区今年争取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收入1.89亿元。截至10月31日,已完成置换隐性债务0.16亿元,剩余1.73亿元将在年末完成隐性债务置换。本次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计入债务限额。
第二部分 区级预算调整(草案)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将前述债券资金安排,以及区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的变化,纳入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一般债券。收入方面,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4920万元,即全年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43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20620万元。支出方面,调增区级支出7900万元;考虑外贷暂未放款,估计年内难以形成支出,调增结转下年6400万元。调增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620万元。
(二)返还性收入。截止10月31日,返还性收入为784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18万元,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增加818万元。建议调增返还性收入818万元,用于弥补本级财力。
(三)一般性转移支付。截止10月31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为10218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078万元,具体增加收入项目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2-2。建议此次调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078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量收入根据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中央、省、区三级共担领域的事权支出;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收入弥补本级财力,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正常调资与社保缴费增量等方面支出。要特别说明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但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0354万元提前下达到区级,年中执行时调整列市级收入及支出,因此调减区级相应补助收入及支出。
(四)专项转移支付。截止10月31日,渌口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为18370万元,比年初预算多15206万元,增减变动详细情况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2-3。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不列入预算调整。
(五)区本级预算。收入方面,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9928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554万元,增幅从8%调整为3%,地方税收占比为64.84%。其中,地方税收收入调整为6437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238万元,增幅从10.96%调整为1.16%;非税收入调整为3490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684万元,增幅从2.21%调整为7.39%。调入资金调整为2390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51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779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039万元。上年结转根据2023年与省结算数调整为1958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85万元。调整情况详细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2及附表2-1。支出方面,调增人员类支出1160万元,调增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585万元,调减当年部门项目支出7439万元,调减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安排的支出1209万元,调减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327万元,调减当年财政预留支出11290万元;考虑对企业的扶持因素,调增其他支出2500万元。调整情况详细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3-1。
(六)预备费。年初预留预备费2700万元,已安排使用领域为防汛、救灾、排除安全隐患等支出931万元,调增相应方面支出。
据此,收入总数较年初预算调增23686万元,调整为298683万元。支出总数较年初预算调增23686万元,调整为298683万元。调整预算后总体收支平衡。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6233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3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20620万元,结转下年调增6400万元。具体调整事项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2—附表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专项债券。收入方面,调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7000万元,即新增专项债券69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000万元。支出方面,调增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9000万元,调增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截止10月31日,收入方面,调增省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766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4万元。支出方面,调增区级支出800万元。下一步,我们严格按照政府性基金使用管理规定,对上级已下达及后续可能将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列收列支,投入到规定使用领域。
(三)区本级预算。收入方面,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20070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620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整为35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调整为32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8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整为200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614万元。支出方面,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为18902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305万元。调整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为1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调减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118万元;同时,对上年结转进一步细化。调整调出资金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15122万元。
据此,区级收入及支出总数均较年初预算调增54355万元,调整为289984万元。具体调整事项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4—附表5。
三、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社保基金预算。建议不调整。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补助收入增加17万元,建议收入数及支出数均调增17万元。具体调整事项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6—附表7。
四、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
预计到今年底,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72.705亿元,余额 72.38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8.8239亿元,余额为18.709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53.8757亿元,余额为53.6743亿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具体数据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8—附表9。
上述未纳入此次预算调整的预算收支情况,将纳入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一并向区人代会报告。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指导下,坚决落实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会议决议,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全面加强资金监管,大力提升资金绩效。
以上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附件:2024年渌口区本级预算调整(草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