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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依法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有关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政策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2.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13.指导全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负责有关行政被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计财监审股、党建工作和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医政和中医股、医改办(内部审计股)、公共卫生股、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疾控预防控制股(卫生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