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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区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区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6.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落实留学人员来区(回区)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1.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高技能人才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导全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工作。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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