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军
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漉浦东路69号
27686268
夏季9:00-12:00 14:00-18:00 冬季 9:00-12:00 13:00-17:00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资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等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检查考评办法。
4.负责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许可,及其批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负责市容秩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物立面和色彩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景观照明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侵占城市广场、人行道行为的管理工作。
6.负责市政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单位和个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桥梁、桥涵、照明及依附于城市道路上建设各类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设置"城市家具"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区城市功能照明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规划;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和验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停车场建设规划工作。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接待、档案、对外宣传、机关管理、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承担局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局系统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机构党务、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劳动工资、保险福利、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
承担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的工作;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资金决算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的有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重大资金分配计划、财务预(决)算、收支计划的编报、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的有关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审计、考核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大中修及专项维修、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承担城市管理维护资金和项目建设、改造资金等的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承担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对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相关法律程序及法律文书的审核审查工作;承担城市管理重大违法案件、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调度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行政执法错案的责任追究和监督等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
承担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协调业务统计、办理等工作。
(五)综合业务管理股
承担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违法建设控制与拆除、户外广告、城市道路、城市用水、排水、污水、燃气、城市桥梁、桥涵、公共停车场、城市照明、夜景亮化的监督指导工作;参与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数字城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考评督查股
承担局机关信访、督查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机构考核奖惩工作;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制定全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夜景亮化、市政设施、数字城管等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数据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