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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

1.拟订全区水利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有关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全区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2.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管;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涉水部门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全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信息发布工作。

4.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5.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6.负责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区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管理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河道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水域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负责区河长制日常工作。

8.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涉及水库等水利工程的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9.负责区级权限内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区级权限内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区级权限内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0.负责全区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全区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区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全区水利统计工作。

11.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年度计划、资金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库区移民生产、生活安置。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水政资源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河道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加挂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牌子)。

所属事业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水土保持监测站、龙潭水库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