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华
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10号
0731-27617398
夏季9:00-12:00 14:00-18:00 冬季 9:00-12:00 13:00-17:00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条例和制度。
2.拟订全区财政发展规划、中长期财源建设计划,编制、组织执行年度预决算,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拟订本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及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及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与细则;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年度计划;拟订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入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
3.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国有企业、国有土地等方面的管理、调控和监督,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
4.负责组织全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全区非税收入。
5.管理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6.监督乡镇预算执行和区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7.指导全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纪案件,组织执行会计法规,培训财务会计人员。
8.拟订财政系统教育计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财政信息和财政普法教育工作。
9.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加强所监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及破产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资产调剂、划拨、处置等工作;负责查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违纪违法行为。
10.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登记、资产清查等工作。
11.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审计等方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12.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3.管理和统筹安排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组织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立项、项目论证,检查在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签发项目验收合格证;负责组织、编报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报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信息综合、宣传报道和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4.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规划股、税政法规股、预算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金融与债务股、会计管理股、监督绩效股、国有资产管理股、信息管理股、财政评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财政事务中心、乡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