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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统计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统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统计工作;审核批准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组织和指导各部门、乡镇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3.负责全第一、二、三产业,基本单位以及人口与劳动就业等统计工作;负责全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经济、人口和农业等普查工作;承担全性的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负责全国防动员重点潜力调查工作。

4.负责对全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监督,并为委、人民政府提供统计资料;负责管理和规范全经济社会考核评价统计业务工作。

5.负责全有关统计考核监测工作、小康监测和相关民意调查工作。

6.负责收集、管理和公布全经济、社会统计资料;负责定期发布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普查、专项调查结果。

7.负责全统计信息化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库建设和管理。

8.负责全统计科研、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统计职称评审的申报工作。

9.负责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统计工作任务。

10.负责有关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负责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综合股、业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普查中心、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电子计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