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辉
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25号
0731-27618386
夏季9:00-12:00 14:00-18:00 冬季 9:00-12:00 13:00-17:00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广告活动、价格收费及有关服务等行为。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检验、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分类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对辖区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投诉举报进行处置,牵头落实相关领域内的安全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措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菅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査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在法定权限内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权限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做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抽检,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管理与风险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参与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日常监管。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业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相结合。
16.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菅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7.负责协助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办辖区内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案件。
18.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党建工作和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市场规范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股、质量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知识产权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认证认可和标准计量监管股、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消费维权服务中心、渌口市场监管所、南洲市场监管所、淦田市场监管所、朱亭市场监管所、河西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