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水复〔2024〕8号
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
关于渌口区经世文创水仙湖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湖南省经世水仙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渌口区经世文创水仙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查批复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对《渌口区经世文创水仙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渌口区经世文创水仙湖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省经世水仙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地址位于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早竹村,项目总用地面积46865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38865平方米,临时占地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乡村休闲旅游基地,包含一期故宫紫禁书院湖南分院,二期文创街区和特色民宿,三期户外研学基地、精品民宿和配套用房等基础设施。项目区开挖土石方量为54799m³(含表土剥离量8229m³),回填土石方量为54799m³(含表土覆土量8229m³),项目区内土石方平衡。项目建设总工期24个月,计划于2023年7月开始建设,2025年6月完成竣工。项目总投资50000.00万元。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6865平方米。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492.81万元(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360.47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32.3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46865.00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专家意见,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招投标文件,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在首次核费时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应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后,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三、在下阶段主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对水土保持工程涉及的拦挡措施、边坡防护措施等安全稳定进行复核。
四、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或者因主体工程建设内容调整而导致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及措施布置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
2024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