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8
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渌编办【2020】3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建设、养(维)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对全区公路行业建设、养(维)护实施办法和技术标准规范提出建议,并负责拟定具体实施办法。(二)协助开展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及后评估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公路养(维)护项目建议计划的编制和报审;协助做好公路交通战备事务保障工作。(三)负责全区编码公路的养护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四)参与实施公路相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交(竣)共验收;参与实施全区公路日常维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及项目交(竣)工验收。(五)组织全区公路、路网监测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承担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六)承担改善全区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七)负责所辖公路、道班、路产路权等国有资产维护工作。(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九)职能转变。区交通事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是区人民政府主管交通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主要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计划统计股、干线公路股、农村公路股、安全生产股、路产路权股。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54人,在职人数79人,其中在岗人数79人;离退休人数75人,退休人员75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128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4.4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79.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减少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128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7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27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79.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减少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34.3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4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8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6.13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类) 公路水路运输(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976.3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6.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84.4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1284.4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1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41.8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35.5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减少支出。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8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4年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是安全工作生产会议、养护工作会议,预计参会人数100人,预计支出1万元;培训费0.1万元,主要包括养护人员技能培训、桥梁工程师业务培训。预计培训人数10人,预计支出0.1万元;2025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