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6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建设、养(维)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对全区公路行业建设、养(维)护实施办法和技术标准规范提出建议,并负责拟定具体实施办法。
2、协助开展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及后评估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公路养(维)护项目建议计划的编制和报审;协助做好公路交通战备事务保障工作。
3、负责全区编码公路的养护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4、组织全区公路、路网监测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承担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5、承担改善全区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6、负责所辖公路、道班、路产路权等国有资产维护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区交通事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有编制人数72人,实有人数72人。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计划统计、干线公路股、农村公路股、安全生产股、路产路权股,下设公路养护中心副科级单位1个。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具体安排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6.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3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6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3.88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24.72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68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4.82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0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9.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09.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9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8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1,041.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2.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1.1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8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56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2017-2018年项目地方配套专项 28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至2018年窄路加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等方面;
(2)2018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专项 24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建设方面;
(3)2020年第一批国省道中修工程专项 4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国省道中修工程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1,609.86万元,比上年减少194.6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01.1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22.46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0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86万元,项目支出56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2.13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管理、减少开支。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9.9万元,主要包括用于安全生产会议,养护工作会议等,分多次召开,参加人数约为300人;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4.5万元,主要包括养护人员,桥梁工程师等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