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三定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管理和交通运输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经营、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管理;负责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开发、利用和管理城区公共客运资源;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本级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所辖区道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审批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参与对公路两侧新建村镇、开发区等规划管理;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的行业管理。
(六)承担全区公路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公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安全生产;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交通规划计划基建股、安全股、行政审批股、法规股。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92人,在职人员92人,其中在岗人数92人;离退休人数39人,退休人员39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由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自行公开预算)、2个副科级单位: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株洲市渌口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构成。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317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0.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75.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人员经费,厉行节约,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317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63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75.08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人员经费缩减,厉行节约,项目资金减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75万元。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30.85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614.35万元。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4.90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91.6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70.1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569.2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0.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600.9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0.0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公路建设三年行动项目2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农村公路通畅工程;义渡及签单发航员工资65万元,主要用于义渡运营补贴和发航员的工资;公交运营补贴891.68万元,主要用于渌口城区公交补贴,7路融城同价补贴及新增线路、延伸路段的运营补贴;铁路路域环境整治30万元,主要用于京广线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客渡船运营管理经费29.9万元,主要是依据客渡船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中确定运营成本;项目前期费用84.3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已实施的渌口区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同;工程项目尾款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2021年危桥改造、221年通畅工程及农村村组公路窄路加宽工程、2018年自然村通水泥路等工程尾款结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01.2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34.9万元,主要是原因是财政安排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7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23万元,项目支出1600.9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2.41万元,主要是因为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00万元,主要是春运安排部署会议等,与会人数34人,共计1万元。培训费3.00万元,主要包括:2024年度事业工作人员培训,300元/人,82人次,共计2.46万元;安全生产培训、党建培训等共计0.54万元。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