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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6

株洲市渌口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承担制定城区所有街道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的工作;

2、承担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及管理工作;

3、承担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4、承担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维护管理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工作;

6、承担依法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费用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渌口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的副科级差额事业单位,现有股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收费队、压缩站、法制股、市容环境卫生考评股;在职人员6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7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株洲市渌口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具体安排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2,812.95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0.41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87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3.3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873.3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81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4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745.3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3.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1.67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2,1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餐厨垃圾处理专项 12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局转来的持续项目,城区餐厨垃圾收集处置方面; 

2)公厕水电费专项 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厕水电费用方面; 

3)华新垃圾处置专项 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华新水泥厂垃圾焚烧处置费方面; 

4)垃圾吊运单位代费专项 100万元。主要用于吊运各单位垃圾,比上年增加20万元,今年增加七桥垃圾吊运方面; 

5)清扫保洁市场化专项 1,2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保洁公司承包费;因承包合同到2022年8月份到期,新一轮承包面积增加了东城大道、渌枫大道、机场大道等共增加967750㎡增加费用600万元/年费用等方面; 

6)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专项 242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生活垃圾及渗透液的收集和压缩方面; 

7)西山岭垃圾场租赁费专项 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垃圾场租赁费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2,873.36万元,比上年增加30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清扫面积,增加了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33.42万元,主要是今年取消了医疗补助,非税收入不纳入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87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36万元,项目支出2,12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万元,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4次、36人/次(司机、车间工作人员、考评股、公司负责人等),经费0.8万元;开展创文创卫工作会议4次,40人(机关工作人员、公司代表等),经费1万元;人居环境方面会议2次,20人(股室以上人员、公司代表),经费0.2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培训4次,36人(司机、车间工作人员、考评股、公司负责人等),培训内容:安全行车、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经费1万元;垃圾分类的培训4次,60人(全体人员,公司负责人等),培训内容:垃圾怎么分类,垃圾分类的好处等,经费1万元;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件:株洲市渌口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