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10个,分别是: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确权登记股;规划用地股;空间利用股;行政审批股;耕地股;矿产与地质环境股;土整中心;信息中心。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渌口自然资源中心所;淦田自然资源中心所;朱亭自然资源中心所;河西自然资源中心所。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95人,在职人数82人,其中在岗人数82人;离退休人数3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3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由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构成。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257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79.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50.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标准提高。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257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54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50.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标准提高。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7.4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4.73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09.89万元。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26.5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0.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79.1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152.5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45.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426.5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5.0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空间规划与编制项目184.38万元,主要用于2019、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渌口区空间总体规划等;镇村工作经费项目486.9万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耕种费用;补充耕地问题整改项目55.2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督查问题整改项目费用;土整中心项目工程尾款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历年土地开发和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款费用;自然资源工作技术服务项目400万元,主要用于土整中心、确权登记、耕地保护、地质灾害等技术服务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57.0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78.78万元,主要是预算统一标准。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1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2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7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57万元,项目支出1426.5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2.4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