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8
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医疗保障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医疗保障局
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渌办【2019】5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政策,拟制定全区相关补充政策等。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并监督、指导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按照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的组织实施。
(五)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协助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六)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渌口区医疗保障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医保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基金监管法规股、医疗保障信息股、医药价格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32人,在职人数30人,其中在岗人数30人;离退休人数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一个本级和一个二级机构,为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66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1.4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两个专项收入,一是2025年度离休干部医疗费用,二是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661.44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575.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6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两个专项支出,一是2025年度离休干部医疗费用,二是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经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3.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3.47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4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97.18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0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3.91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5.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61.4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503.5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6.12%;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157.9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3.88%;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2025年度离休干部医疗费用项目44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度离休干部住院医药费用报销;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经费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镇开展2025年度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经费;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费用经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结算业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服务费用;偿还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门诊医药费用项目63.91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医保基金垫付的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药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00.8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2.72万元,主要是坚持节约原则,统一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2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6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52万元,项目支出157.9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4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5万元,主要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会议,参会人数50人,经费0.2万元;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工作会议,参会人数30人,经费0.3万元;培训费1万元,主要包括DRG医保支付方式推广培训,培训人数24人,经费0.2万元;医药价格带量采购业务培训,培训人数26人,经费0.3万元;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培训人数134人,经费0.5万元;2025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