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军队转业、复员、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五)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六)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加强对退役军人思想教育管理,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接待、政策解释等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拥军优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光荣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5人,在职人数15人,其中在岗人数15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由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机关单位构成。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148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5.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148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5万元。支出预算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467.01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85.1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57.69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17.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227.4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83.0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8万元;入藏进疆一次性奖励金20万元;在校大学生或毕业大学生入伍奖励金64.8万元;参战人员生活费补助金376.02万元;带病回乡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34.99万元;双拥活动150万元;烈士纪念活动专项20万元;优抚对象的自然增长费30万元;1-4级伤残军人及5-6级精神病伤残军人护理费59.4万元;渉退役“五类人员”帮扶援助168.7万元;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社保医保15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66.6万元;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专项工作128.96万元;网评员队伍建设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56.0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3.94万元,主要是人员结构调整,经费增加。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 1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15.8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8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69万元,项目支出1227.4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提倡勤俭节约,压缩支出。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5万元,主要是计划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双拥优抚、权益维护、退役安置等一系列工作会议,预计220余人参加;培训费1.5万元,主要包括双拥优抚、权益维护、退役安置等业务培训,预计180余人参加。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