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6
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复员、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5、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6、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加强对退役军人思想教育管理,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接待、政策解释等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12人。内设股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拥军优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具体安排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26.4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2.16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45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7.9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457.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177.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2.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4.62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1,280.5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八一双拥专项 15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优抚对象慰问、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对象慰问、双拥座谈会、驻区部队慰问、军休、军转干部及无军籍职工慰问等方面;
(2)参战人员生活费补助金专项 184.32万元。主要用于参战人员定期生活补助及医疗救助方面;
(3)春节、清明双拥活动专项 15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优抚对象慰问、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对象慰问、双拥座谈会、驻区部队慰问、军休军转干部及无军籍职工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慰问;“清明”专项活动费用等方面;
(4)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专项 83.6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义务兵入伍奖励金方面;
(5)带病回乡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专项 18.72万元。主要用于带病回乡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方面;
(6)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专项 11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离休费、生活费方面;
(7)烈士纪念日活动专项 20万元。主要用于“9.30”烈士纪念日活动费用方面;
(8)入疆进藏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专项 30万元。主要用于入疆进藏义务兵一次性奖励方面;
(9)伤残军人护理费专项 53.75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护理费方面;
(10)专项 18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五类”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方面;
(11)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社保医保专项 1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社保医保费用方面;
(12)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 190.5万元。主要用于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方面;
(13)优抚对象自然增长费专项 41.64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老复员、“三属”等人自然增长费方面;
(1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专项 5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1,457.95万元,比上年增加1,003.9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往年以报告形式追加,今年工作内容项目增多列入今年年初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44.6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0.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5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2万元,项目支出1,280.5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01万元,主要是因为工作任务增多。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包括相关工作会议,人数为200余人次。会议内容为:优抚业务、服务中心布置建档立卡及优抚对象确认、退役维稳等工作布置;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万元,主要包括业务培训,200余人次,培训内容为召开退役军人系统业务培训,具体为建档立卡摸底、审核、录入;信息采集等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件: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