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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复员、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5、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6、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加强对退役军人思想教育管理,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接待、政策解释等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6实有人数12人。内设股室4分别为:办公室、拥军优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8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3.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83.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98.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6.5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2.13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284.9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1-4级伤残军人及5-6级精神病伤残军人护理费专项54.63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护理费;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费补助专项303.38万元,主要用于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费;带病回乡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专项33.6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人员生活费;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专项112.19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补助;烈士纪念日及纪念设施日常维护活动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日及纪念设施日常维护;入疆进藏一次性奖励金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入伍一次性奖励;双拥活动专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活动;退役五类人员公益性岗位保障经费专项18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保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及社保医保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及社保、医疗等;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190.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自然增长费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自然增长费;在校大学生或毕业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专项62.6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入伍奖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专项5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483.6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73万元,主要是工作内容增加,项目类别更新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83.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58万元,占99.05%;住房保障支出14.1万元,占0.9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98.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56.58万元,公用经费42.1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84.9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1,284.9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退役军人抚恤金、医疗等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大学生奖励及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2.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58%,主要是提倡勤俭节约、压缩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8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1万元,项目支出1,284.97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持平,主要是因为本年与去年的“三公”经费安排没有发生变化。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万元,拟召开日常工作及相关业务工作布置,人数210人,会议内容为日常管理、服务及退役军人系统业务工作安排;培训费预算1.5万元,拟开展业务工作培训会,人数220人,培训内容为退役军人系统优抚、退役、军休、权益维护等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