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本地疾病暴发的调查处理结果和报告;负责区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3、负责全区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4、负责全区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健康建档、慢性病管理及老年人保健工作。
7、负责对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登记、网报,建档。
8、负责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9、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区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10、承办区人民政府、区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中心办公室、后勤保障科、财务科、疾控科、公共卫生科、职业卫生和健康危害因素控制科、学校卫生科、检验科。无所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48人,在职人数44人,其中在岗人数44人;离退休人数32人,其中退休人员32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87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8.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改变测算模式,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878.51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754.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改变测算模式,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8.1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54.5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5.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8.5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802.5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91.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76.0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9.0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艾滋病防治专项27万元,主要用于HIV检测试剂采购,艾滋病相关宣传,艾滋病人关怀,提升人群对艾滋病的知晓率等方面;结核病防治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可疑患者诊断、患者治疗及随访检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人管理、菌株运输、耐药可疑者筛查(培养)、疫情追踪督导质控、培训、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耐药肺结核患者救治关爱行动、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肺结核疫情处置;慢性病防控专项6万元,主要用于特定人群健康问题哨点监测项目、重精管理项目、死因监测项目、寄生虫病检测(疟原虫检测)、地方病监测(碘缺乏病监测)、麻风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项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开支;环境卫生、卫生防疫服务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和消毒餐饮具监测、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监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24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1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用于计划免疫工作开展、用于消毒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保障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60.6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63.0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改变测算模式。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47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51万元,项目支出76.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8.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23年度持平。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00万元,主要是常规会议开支,预计开展1-2次,人数约50人次;培训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卫生院进行疾病防控业务知识培训开支,预计开展4次,人次约100人次;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