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1]57号、渌办〔2019〕32号、渌编办〔2019〕46号、渌编办〔2023〕1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区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全区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五)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八)负责拟订事业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策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高技能人才;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导全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特种职业(工种)资格认定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绩效评估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计划财务股(挂基金监督股牌子)、法规股(挂信访维稳室牌子)、工资福利股、城乡社会保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挂扶贫办牌子)。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80人,在职人数71人,其中在岗人数71人;离退休人数36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5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的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140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6.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31.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特定类项目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180.00万元,以前年度无此预算项目;2023年新进4人,按照相关政策,2024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了51.2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140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64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80.0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31.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特定类项目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支出180.00万元,以前年度无此项目支出;2023年新进4人,2024年新增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51.2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运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1.4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4.64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0.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06.3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167.7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83.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38.6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17.0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是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项目4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2、人社工作管理1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管等工作;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80.0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企业离休人员第十三月基本离休费0.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离休人员第十三月基本离休费待遇;5、数据系统维护费8.3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社保民生等数据系统维修、维护,保障数据系统正常运行等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64.3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2.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结构调整,经费增加。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4.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31.9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22.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0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74万元,项目支出238.6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20万元,主要是1、劳动保障会议全年4次,每次参会人数20人,4次会议参会人数80人,会议用餐费3200.00元,每次会议住宿6间房,每间230.00元,4次会议住宿费共5520.00元,会议资料费1200.00元;2、党员大会,会议人数65人,会议用餐费2600.00元;3、老干部重阳节座谈会,参会人数37人,会议餐费1480.00元;4、年终总结会,参会人员71人,会议餐费2840.00元,会议场租费1350.00元,会议资料费1000.00元;5、农民工工资保障会议,全年计划召开2次,每次参会人数100人,两次合计参会人数200人,会议餐费8000.00元,场租费3500.00元,资料费2060.00元。
2024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80万元,主要包括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培训人数46人,培训费用330元每人、共15180.00元;2、社保业务培训会,参培人员40人,培训用餐及资料费2820.00元。
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059001__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