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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3、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区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全区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4、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

5、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是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8、负责拟定事业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政策奖励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1、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高技能人才;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导全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特种职业(工种)资格认定工作。

12、负责区政府绩效评估的有关工作。

13、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7实有人数68人。内设股室16分别为: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计划财务股(挂基金监督股牌子)、法规股(挂信访维稳室牌子)、工资福利股、城乡社会保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挂扶贫办牌子)、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考试培训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7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5.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75.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5.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94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109.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3.9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1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企业离休人员第十三月基本离休费专项1.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离休人员第十三月基本离休费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经费专项4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制定实施方案、公告、组织考试等经费支出;数据系统维护费专项24.2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社保民生等数据系统维修、维护,保障数据系统正常运行等经费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175.1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18万元,主要是奖金预算的增加,2023年人员经费奖金的预算,是按照202211月的人数和人员级别如实预算到位,以前年度是按2万元一年预算奖金,年中发放时不足部分再行预算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75.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5.51万元,占89.82%;卫生健康支出42.69万元,占3.63%;住房保障支出76.94万元,占6.5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09.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867.04万元,公用经费242.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66万元,主要用于:1、企业离休人员第十三月基本离休费专项1.76万元。用于支付企业离休人员第十三月基本离休费待遇,保障离休人员待遇到位;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经费专项40万元。用于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工作经费,制定实施方案、公告,组织考试考务等经费支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3、数据系统维护费专项24.24万元。用于2023年社保民生等数据系统维修、维护,保障数据系统正常运行等经费支出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2.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9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9.35%,主要是按财政会议及政策要求减少公用经费预算,每年按约10%的比例递减。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3.0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7.2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7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13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持平,主要是因为本年与去年的“三公”经费安排没有发生变化。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6万元,拟召开拟召开:1、劳动保障会议;2、党员大会;3、老干部重阳节座谈会;4、年终总结会;5、农民工工资保障会议。,人数471人,会议内容为宣传劳动保障权益及安排相关工作,党员学习交流,老干部座谈,年终各项工作总结,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宣传等。;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拟召开:1、社保业务培训;2、工伤保险业务培训;3、就业服务培训;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培训,人数380人,培训内容为社保业务学习;工伤保险业务学习;就业服务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本单位2023年未安排非税收入预算;本单位无非税征收任务。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