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8
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渌办〔2019〕29号、渌编办〔2019〕39号、渌编办〔2022〕48号、渌办〔2024〕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办法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督促各镇实施社会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以及地名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研究提出全区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设,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审核辖区内地名的命名、更名,指导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工作。
(五)落实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办法、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七)落实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政策。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九)贯彻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办法及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办法及标准,贯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配合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加挂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牌子)、养老服务股(加挂老龄工作办公室牌子)。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社会福利中心(副科级)、慈善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福利彩票销售服务站。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316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799.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329.87万元,比上年增加22.4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4.14万元,比上年减少1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3万元,比上年增加7.64万元;项目支出2743.99万元,比上年减少818.2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316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3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799.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因是为更加精准的预算区本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由2024年按总需求的35%预算调整为20%;养老服务体系、殡葬服务、创新基层社会组织培育项目未能纳入区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4.1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47.3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9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27.8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712.0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5年预算数为285.33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3.6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288.3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2.35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5.69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11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43.64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84万元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94万元。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59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9.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61.7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417.7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13.21%;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2743.99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86.79%;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2025年养老机构责任险项目6.99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养老机构责任险;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敬老院)项目166.44万元,主要用于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敬老院);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97.64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2025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及特困供养人员慰问支出项目433.64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及特困供养人员慰问支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项目14.1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2025年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111.9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养老机构运转经费;2025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及特困供养人员慰问支出项目110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及特困供养人员慰问支出;2025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23.6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补助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补助;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505.69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025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项目27.88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基本生活补助;2025年特困老人意外伤害险项目18.61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特困老人意外伤害险;2025年高龄补贴及百岁老人补贴项目693.48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高龄补贴及百岁老人补贴;2025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292.35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190.66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及临时慰问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及临时慰问;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74.1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0.96万元,主要是2025年预算行政运行经费定员定额标准较上年减少10%。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6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6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74万元,项目支出2743.9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4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例行节约、节省开支。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7万元,主要养老工作、救助工作、社会事务工作会议等;培训费0.6万元,主要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等;2025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