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5
2026年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6年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依法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有关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政策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十三)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被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渌口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
渌口区卫健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卫生计生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计财监审股、党建工作和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医政(中医)股、医改办(内部审计)、公共卫生股、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爱卫办和计生协会。在职人员92人,退休人员75人,离休人员1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2个正科级单位,分别为渌口区人民医院和渌口区中医医院;3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渌口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渌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渌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9个股级直属单位,分别为渌口镇城区卫生院、渌口镇卫生院、南洲镇卫生院、淦田镇中心卫生院、龙门镇卫生院、龙潭镇卫生院、朱亭镇中心卫生院、古岳峰镇卫生院和龙船镇中心卫生院。其中3个全额拨款单位、11个差额拨款单位。
(二)人员情况。
本部门编制数1172人,在职人数866人,其中在岗人数866人;离退休人数509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08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和下属1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渌口区人民医院、渌口区中医医院、渌口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渌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渌口镇城区卫生院、渌口镇卫生院、南洲镇卫生院、淦田镇中心卫生院、龙门镇卫生院、龙潭镇卫生院、朱亭镇中心卫生院、古岳峰镇卫生院和龙船镇中心卫生院。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500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2.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72.74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补助预算减少10%。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5002.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7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72.74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补助预算减少1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51.8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83.2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5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897.29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8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6年预算数为17.75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2026年预算数为348.51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6年预算数为1128.69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18.76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7.98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370.26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60万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948.19万元。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16.25万元。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67.92万元。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6.41万元。
17、卫生健康支出(类)托育服务(款) 育儿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为138.6万元。
18、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22.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02.5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为1780.6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35.6%;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为3221.8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64.4%;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急救中心运行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急救中心运行保障;病媒生物防治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创卫病媒防治工作;老年保健协会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保健协会运行保障;医疗废物处理专项3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处置医疗废物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3.13万元,主要用于为新生儿期符合条件的对象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项目1001.8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政策性基药补助;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补助4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补助;乡镇卫生院五险一金补助80万元,主要用于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的补助;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医的收入补助;行政村卫生室运行38.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行政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86.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乡村医生等级评定64.44万元,主要用于规范运行乡村医生分级管理;免费孕产妇产前筛查7.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70.26,主要用于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神病患者监管补助及医疗救治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精神病患者监管补助;60周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龄护理补贴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补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403.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18.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对象治疗费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家庭治疗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146.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5.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计生并发症、后遗症经费补助73.8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生并发症、后遗症补助;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护理保险31.66万元,主要用于特定计生家庭成员购买计生保险;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5.21万元,主要用于普惠性托育机构开展入托补助;育儿补贴13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0-3岁婴幼儿育儿补助;计生协换届选举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区计生协会换届选举补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6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6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71.3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3.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经费增加。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414.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399.0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1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0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0.66万元,项目支出3221.8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5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6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万元,主要是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业务性会议,人数150人,会议内容为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会议以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培训费1万元,主要包括开展医疗卫生类业务性培训,人数100人,培训内容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各种业务培训;2026年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6年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