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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依法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有关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政策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2、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13、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负责有关行政被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渌口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76实有人数896人。内设股室10分别为:办公室、计财监审股、党建工作和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医政股、医改办、公共卫生股、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爱卫办、计生协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1、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渌口区人民医院、渌口区中医医院、渌口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渌口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渌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渌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渌口区淦田中心卫生院、渌口城区卫生院、渌口镇卫生院、南洲镇卫生院、南洲镇洲坪卫生院、龙门镇卫生院、龙潭镇卫生院、朱亭中心卫生院、古岳峰镇卫生院、龙船镇堂市卫生院、龙船镇中心卫生院。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0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1.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001.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12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771.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9.6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1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3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230.3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病媒生物防制项目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创卫病媒防制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村卫生室运行专项38.7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运行保障;独生子女保健费专项1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376.1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妇幼的补助专项30.5万元,主要用于对妇幼的医改补助、工作经费补助;对人民医院的补助专项196.76万元,主要用于对人民医院的人员经费补助、医改经费补助、差额事业单位定额补助等;对中医医院的补助专项99.1万元,主要用于对中医医院的人员经费补助、医改经费补助、差额事业单位定额补助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273.5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急救中心运行专项45万元,主要用于急救中心运行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170.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314.5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生保险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特定计生家庭成员购买计生保险;计生并发症、后遗症经费补助专项7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生并发症、后遗症补助;计生并发症、后遗症治疗费专项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生并发症、后遗症治疗费;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专项10.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精神病患者监管补助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精神病患者监管补助;老年保健协会专项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保健协会运行保障;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84.8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免费产前筛查专项9.4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26.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专项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人口监测费专项5.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口监测工作;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补助专项4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补助;乡镇卫生院五险一金补助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的补助;医疗废物处理专项2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处置医疗废物工作;增补叶酸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增补叶酸;重性精神病患者保险及医疗救治项目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重性精神病患者保险采购及医疗救治工作。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4,001.4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75.26万元,主要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助暂计入财政大预算,暂未列入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01.42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3,694.81万元,占9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9万元,占4.21%;住房保障支出138.12万元,占3.4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71.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553.56万元,公用经费217.5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230.3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综合医院196.76万元,主要用于对区人民医院的补助等方面;中医(民族)医院99.1万元,主要用于对区中医医院的补助等方面;妇幼保健机构30.5万元,主要用于对妇幼保健院的补助等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73.56万元,主要用于对乡镇卫生院免费提供基本公卫服务的补助等方面;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38.71万元,主要用于对妇幼、疾控、执法大队、卫生院等机构免费提供重大公卫服务的补助等方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行政运行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急救中心的运转等方面;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监管、老年保健协会运转等方面;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69.1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管理运行等方面;事业单位医疗1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社保补助等方面;计划生育服务690.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生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和计生管理工作等方面;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24.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生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和计生管理工作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7.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0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了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9.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9.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0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09万元,项目支出2,230.33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0.72万元,主要是因为全额事业人员增加了16人。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9万元,拟召开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业务性会议,人数400人,会议内容为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会议以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9万元,拟开展医疗卫生类业务性培训,人数400人,培训内容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各种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