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6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依法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有关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政策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2、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13、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负责有关行政被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渌口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渌口区卫健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卫生计生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计财监审股、党建工作和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医政股、医改办、公共卫生股、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爱卫办和计生协会。在职人员2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渌口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渌口区人民医院3、渌口区中医医院4、渌口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5、渌口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6、渌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7、渌口区淦田中心卫生院8、渌口城区卫生院9、渌口镇卫生院10、南洲镇卫生院11、南洲镇洲坪卫生院12、龙门镇卫生院13、龙潭镇卫生院14、朱亭中心卫生院15、古岳峰镇卫生院16、龙船镇堂市卫生院17、龙船镇中心卫生院。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具体安排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1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68.4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195.93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93.4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1,694.6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53.3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59.88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551.11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55.29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7.27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万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67.33万元。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3.3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65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37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6.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376.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5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6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1,323.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87.1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6.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4,053.4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公立医院绩效工资(人民医院)专项 31.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医院人员绩效工资方面;
(2)公立医院绩效工资(中医医院)专项 17.2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人员绩效工资方面;
(3)公立医院医疗保险补助(中医院)专项 27.2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医疗保险方面;
(4)公立医院医疗保险费补助(人民医院)专项 55.8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医院医疗保险方面;
(5)乡镇卫生院五险一金补助专项 1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五险一金方面;
(6)“两癌”防治工作经费专项 5万元。主要用于“两癌”免费检查专项工作方面;
(7)病媒生物防制项目专项 30万元。主要用于创卫病媒防制工作方面;
(8)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专项 200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面;
(9)从业人员预防性免费体检费-1专项 1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医院从业人员预防性免费体检工作方面;
(10)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专项 234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方面;
(11)村卫生室运行经费-1专项 38.7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方面;
(12)独生子女保健费-1专项 9.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方面;
(1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专项 289.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
(14)对事业单位补贴(一医院)-1专项 4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医院定额补助方面;
(15)对事业单位补贴(中医院)-1专项 14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定额补助方面;
(16)妇幼保健院婚检经费-1专项 15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婚检工作方面;
(17)公立医院改革(妇幼)-1专项 2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方面;
(18)公立医院改革(一医院)-1专项 53.53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方面;
(19)公立医院改革(中医院)-1专项 35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方面;
(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专项 255.2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
(21)急救中心运行经费-1专项 50万元。主要用于急救中心运行保障方面;
(22)技术骨干政府特殊津贴-1专项 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技术骨干政府特殊津贴方面;
(2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专项 135.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方面;
(2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1专项 277.9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方面;
(25)计生保险-1专项 20万元。主要用于为特定计生家庭成员购买计生保险方面;
(26)计生并发症、后遗症经费补助-1专项 88.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生并发症、后遗症补助方面;
(27)计生并发症、后遗症治疗费-1专项 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生并发症、后遗症治疗费方面;
(28)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专项 10.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方面;
(29)精神病患者监管补助-1专项 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精神病患者监管补助方面;
(30)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1专项 80.6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方面;
(31)免费产前筛查专项 1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面;
(3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经费-1专项 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方面;
(3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1专项 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方面;
(34)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1专项 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方面;
(35)人口监测费-1专项 5.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口监测工作方面;
(36)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1专项 1,47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面;
(37)乡镇卫生院建设维修经费(设备购置)-1专项 8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开展房屋维修、设备购置方面;
(38)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补助-1专项 36.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补助方面;
(39)医疗废物处理经费-1专项 2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处置医疗废物工作方面;
(40)孕产妇健康管理-1专项 5万元。主要用于孕产妇健康管理方面;
(41)增补叶酸专项 5万元。主要用于增补叶酸方面;
(42)重性精神病患者保险及医疗救治项目专项 20万元。主要用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5,376.68万元,比上年增加2,099.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产前筛查经费、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病媒生物防治及检测、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等上年纳入财政大预算,2022年列入了年初预算,并增加了疫情常态化工作经费、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和保险、重性精神病患者保险及医疗救治费、特殊人才津贴等专项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26.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9.09万元,主要是区里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开支15万元,增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5.9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8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37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22万元,项目支出4,053.4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2.2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15万元,无法满足新冠疫情防控等相关检查接待,故今年“三公”经费有所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0万元,主要包括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会议,参加人数约500余人以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等;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0万元,主要包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各种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