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6
株洲市渌口区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务工作、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3、负责全县市场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4、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粮食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全新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
7、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
8、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11、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
12、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
13、负责全县粮食检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收购和粮食产销合作。
14、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粮食产业化、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5、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建议;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工作。
16、承担全县商务和粮食系统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7、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被复议工作。
18、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1人,实有人数26人。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工作和人事教育股、商贸流通股、市场运行股、粮食发展股、粮食和物资调控股、投资联络股和政策法规股8个职能股(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株洲市渌口区商务局本级。2、商务事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具体安排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93.3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0.39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5.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455.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8.7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2.6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46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2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招商引资专项 2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655.9万元,比上年增加21.3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工作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82.6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3.07万元,主要是人员异动,在职人员减少,办公费及其他公用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9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9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结构调整。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预算;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