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渌口区商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商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务工作、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3、负责全区市场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区城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4、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粮食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全新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
7、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
8、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11、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
12、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
13、承担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4、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被复议工作。
15、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
16、承担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职能。
1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7人,实有人数27人。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工作和人事教育股、商贸流通股、市场运行股、粮食发展股、粮食和物资调控股、投资联络股和政策法规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1、株洲市渌口区商务局本级。2、商务事务中心(物资储备中心)。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商务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8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7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86.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8.0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64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无项目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486.9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8.99万元,主要是减少招商专项工作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8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06万元,占8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2万元,占8.42%;卫生健康支出18.27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33.57万元,占6.8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86.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411.71万元,公用经费75.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4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9.01%,主要是减少业务性专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8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0.75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结构调整。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支出;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1、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
3、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4、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非税征收计划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