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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制度和要求,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区国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的救灾款物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拟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5实有人数27人。内设股室8分别为:办公室、执法大队、烟花危化、工贸矿山、应急事务、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5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2.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52.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7.99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42.3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7.1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5.26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培训演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452.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8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工资调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2.38万元,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7.99万元,占8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6万元,占8.24%;卫生健康支出16.48万元,占3.64%;住房保障支出30.65万元,占6.7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42.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347.12万元,公用经费95.2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培训演练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5.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98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0.34%,主要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5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3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持平,主要是因为本年与去年的“三公”经费安排没有发生变化。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应急救援紧急处置、安全生产考核等,人数2,000人,会议内容为应急救援紧急处置、安全生产考核等;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森林防火、防汛演练等,人数1,000人,培训内容为森林防火、防汛演练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经济预算分类);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经济预算分类);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