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渌口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扶贫开发战略规划,会同行业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贫困退出和贫困监测,指导全区扶贫系统系统进行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四)拟订全区扶贫开发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资金、物资的使用。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社会扶贫工作。
(六)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脱贫攻坚调研、督查、考核工作。
(七)负责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八)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宣传报道,组织有关扶贫开发的招商、考察和培训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下设股室6个,分别是行政事务股、综合宣传股、计划财务股、贫困监测股、督查考核股、扶贫开发事务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9人,在职人数15人,其中在岗人数15人;离退休人数1人,其中退休人员1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渌口区乡村振兴局。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32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2.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局新增了乡村建设、人环、改厕等考核业务。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32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9万元,农林水支出278.39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局新增了乡村建设、人环、改厕等考核业务。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69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8.3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2.4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32.4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2.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8.0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乡村振兴工作项目90.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防返贫监测和完善精准帮扶机制,全力以赴做好防止返贫检测和帮扶工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和稳岗就业,推动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54.753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55.46万元,主要是人员结构调整,经费压缩,且上年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业务专项支出合并,造成上年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较高。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 17.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 5.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2万元,项目支出90.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00万元,主要是常规会议开支;培训费0.00万元,主要包括常规培训开支;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