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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6

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管理,负责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管理,山洪预警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及时收集掌握旱情、汛情信息,拟订区级旱情、汛情通告;拟订防洪工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清除阻水障碍、修复水毁工程;拟订防御洪水和旱灾防治预案,编制洪水风险图;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服务。

2、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落实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并负责做好移民事务工作;负责指导移民村(镇)编制和管理开发项目,并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服务工作;负责协助乡(镇)处理好移民遗留问题,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协调处理移民合理诉求;负责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后扶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移民正常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库区泵站、涵闸的维护和正常运转;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服务工作。

3、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辖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服务工作;拟订辖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建设初步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拟订水利建设项目规划和可行性报告;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初步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设服务工作。

4、水土保持监测站主要职责:承担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承担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承担提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范围,并拟订防治方案;参与调解拟订水土流失防治纠纷,承担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和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的工作。

5、龙潭水库管理所主要职责:承担灌区防汛、抗旱工作,承担放水、运水服务工作。利用水库水资源进行发电,承担水库枢纽工程安全巡查、排除隐患、维修养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渌口区水利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水利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全系统共有人员127人,其中在职人员6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1人。现有股室6个(含2个副科级单位):1.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4.水政执法大队、5.水土保持监测站、6.龙潭水库管理所。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渌口区水利局部门本级、2.水旱灾害防御中心、3.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具体安排下: 

 

1、(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7.83万元 

2、(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7.27万元 

3、(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58万元 

4、(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49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61.9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2年预算数为60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1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6.05万元 

10、(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03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6.1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6.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9万元,农林水支出1,0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0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834.1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2.3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0.4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2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362.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2022水库安全鉴定费用专项 11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专业机构对11座小型水库进行安全鉴定方面; 

2)防汛物资储备费专项 30万元。主要用于按要求补充储备相应的防汛物资方面; 

3)河长制工作经费(含河道视频监控网络维护费、南洲水位站运行维护费)专项 50万元。主要用于湘、渌江及龙潭水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完成26处河道视频监控网络维护;为做好辖区水文报汛工作,按照水文规范,水文部门每年需对水情进行流量测验40次左右。水准标校测2次,水尺零高校测2次,过水断面实测3次,大断面实测2次。同时需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养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4)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营维修和水质监测经费专项 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7座规模以上水厂水质检测每季度全覆盖方面; 

5)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费专项 3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山洪灾害防治建设,确保山洪预警应用系统的运行正常,及时监测旱情、汛情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为全区安全防汛提供技术支撑。方面; 

6)湘江河道保洁和湘渌江堤防集中整治管护砍青等工作专项 200万元。主要用于渌口区河道保洁75km河道区域、112km堤防砍青(含龙潭水库干渠)方面; 

7)小型水库管护费专项 10万元。主要用于99座小型水库管护员完成好日常巡查管护方面; 

8)株航库区涵闸泵站管护人员工资专项 21.03万元。主要用于56个涵闸、14个泵站、泵站看管人员15人的基本工资人均8000元/年-10000元/年;涵闸2.9万元;3.1万元为泵站看管人员奖励及其他维护费用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6.14万元,比上年减少249.73万元,主要是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减少离休人员费用和医疗费补助;减少项目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90.4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8.7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9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11万元,项目支出362.0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24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遵守“三公”经费规定。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万元,主要包括主要用于水旱灾害防御会议,参加人数约300余人;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主要用于河长制、移民人员培训会,全年培训2次,参加人数约为200余人;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