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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28

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三定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林业工作的发展目标;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林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建档,组织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编制审查森林分类经营和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实行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等林政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权、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调解处理山林权属纠纷。

(三)、开展科技兴林,制定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成果申报,负责林业科技培训、咨询和推广应用。

(四)、对林产品生产经营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技术革新。

(五)、负责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监督检查林业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征缴和管理林业基金;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政策。

(六)、组织、指导以植物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抓好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依法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流通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清理整顿野生动、植物市场。

(八)、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各类案件。

(九)、管理和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乡镇林业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

渌口区林业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6: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造林绿化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森林防火股。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81人,在职人数72人,其中在岗人数72人;离退休人数97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96人,遗属14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事业单位6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森林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乡镇林业工作服务站、军山国有林场、林业科学研究所、凤凰山国有林场。其中;凤凰山国有林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个全额拨款、1个差额拨款、0个自收自支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林业局本级和军山国有林场、凤凰山国有林场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168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4.7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60.1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168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81万元,农林水支出135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71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60.1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6.3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1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3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8.19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62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项)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4.75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项)森林资源培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46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3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7.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84.7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1297.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7%;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387.49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3%;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相关工作;森林防火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15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配套;造林苗木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面上造林。2025年县级公益林补助资金150.4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县级公益林补助。公益林保险、商品林保险10.0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全区公益林、商品林保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11.7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4.72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标准减少。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4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8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3万元,项目支出387.4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5“三公”经费预算12.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公务接待费”3.24万元。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4年减少2.66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的压缩。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无会议费安排;2025年预算安排培训费 3 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护林员培训,参加人数140人,培训标准:215元/人.天,培训预算 3万元。2025 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044001__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