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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职能职责 

1、部门职责:根据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工作的发展目标;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林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部门职责: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建档,组织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编制审查森林分类经营和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实行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等林政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权、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调解处理山林权属纠纷。

3、部门职责:开展科技兴林,制定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成果申报,负责林业科技培训、咨询和推广应用。

4、部门职责:对林产品生产经营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技术革新。

5、部门职责:负责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监督检查林业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征缴和管理林业基金;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政策。

6、部门职责:组织、指导以植物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抓好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

7、部门职责: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依法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流通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清理整顿野生动、植物市场。

8、部门职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各类案件。

9、部门职责:管理和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乡镇林业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10、部门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8有人数78人。内设机构6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防火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1、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本级。2、军山国有林场,凤凰山国有林场,林业科学研究所。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5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1.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51.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02万元,农林水支出1,27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72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29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76.3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4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60.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林长制工作经费(含林业基础设施维护费)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相关工作;森林防火经费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县级公益林补助资金专项145.76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公益林管护补助;造林苗木专项3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造林苗木等相关工作。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551.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7.9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绩效考核奖、离退休人员的绩效、森林防火经费,林长制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51.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9万元,占8.27%;农林水支出1,275.63万元,占82.21%;卫生健康支出52.02万元,占3.35%;住房保障支出95.72万元,占6.1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9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098.1万元,公用经费192.8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60.7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8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行政工作任务等方面;森林资源培育35万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等方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5.76万元,主要用于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助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92.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6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77%,主要是机关运行经费压缩。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5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9万元,项目支出260.76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增加5.78万元,主要是两个林场的两台公务车费用。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2万元,拟召开油茶培训等,人数60人,会议内容为油茶技术培训;培训费预算1.8万元,拟开展全区生态护林员,人数150人,培训内容为护林防火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