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预决算公开管理平台

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三定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体系建设。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饲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农民素质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机构设置

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11个,在职人员95人,退休人员136人,离休人员1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本级。(畜牧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216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6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定项目类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2164.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28万元农林水支出1810.69万元,卫生健康支,65.44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46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定项目类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8.2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5.44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行政运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0.6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64.6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707.8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9.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456.8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1.0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23.4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抽检等;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职能建设项目2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农业综合执法开支原种子公司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项目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原种子公司改制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禁捕水域协护员工资项目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聘请的护渔员工资;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绿肥生产项目9万元,主要用于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试验示范支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含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建设)项目4.5万元,主要用于纠纷调解仲裁及数据建设粮食生产发展专项工作(含农技推广、农药监管、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返乡创业)项目9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有关支出2024年水稻完全成本保费(区级配套)项目122万元,主要用于水稻保险区级配套支出2024年大豆保险(区级保费)项目0.4万元,主要用于大豆保险区级配套支出2024年区级油菜保险保费项目6.3万元,主要用于油菜保险区级配套支出2024年区级玉米保险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玉米保险区级配套支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要农产品保产稳供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支出千万工程示范奖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千万工程示范奖稻菜轮作示范奖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稻菜轮作示范奖绿色无公害化奖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绿色无公害化奖名优农产品推广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名优农产品推广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52.6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86.53万元,主要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预算增加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6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86万元,项目支出456.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三公”经费预算4.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28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2023年减少5.95万元,主要是因为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万元,主要是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会议,计划20242月底召开内容为安排部署2024年度农业农村局工作人数300、经费3万元培训费0.00万元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041001__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